公告
(2024)湘1202执774号
我院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经济开发区支行与郑宜、郑大福、湖南迦南美地置业有限公司、罗春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退还被执行人湖南迦南美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478594.14元,因涉及资金监管,现支付给第三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桂园二期项目监管户。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蒋从成,联系电话:0745-2235078。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公告
(2024)湘1202执774号
我院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经济开发区支行与郑宜、郑大福、湖南迦南美地置业有限公司、罗春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退还被执行人湖南迦南美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478594.14元,因涉及资金监管,现支付给第三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碧桂园二期项目监管户。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蒋从成,联系电话:0745-2235078。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