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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执行公告(2024)湘1202执1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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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0:23:23 打印 字号: | |

公告

(2024)湘1202执1105号

本院在执行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姚佳、舒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拍卖被执行人姚佳名下坐落在怀化市鹤城区中坡山园艺场骏达曦城16栋604号房屋一套所得拍卖价款为533132.8元,本次拍卖所产生的辅助费为3 000元,被执行人姚佳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5077元。现由买受人刘卫东(公民身份号码:433001197312200839)领取代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5077元,拍卖机构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338547337K)领取本次拍卖辅助费用3000元。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侯茂林联系电话:0745-2280109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

 
来源:鹤城法院
责任编辑:刘紫佳(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