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2608号
我院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区支行与王丽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拍卖被执行人王丽鹃名下位于怀化市湖天开发区锦溪南路(岳麓欧城63栋)501室(权证号码:湘(2017)怀不动产权第00027201号)的房产,买受人胡启民以最高价竟得,所产生的税费5932.03元(个人所得税5932.03元)由王丽鹃缴纳,第三人胡启民进行代缴,现退还买受人胡启民5932.03元。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蒋从成,联系电话:0745-2235078。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