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2994号
我院执行向长武与杨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杨代理银行存款20242元,因申请执行人向长武死亡,现将20242执行款转至申请执行人第一顺位继承人瞿金莲(瞿金莲系申请执行人向长武老婆)。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城东支行6227 0030 2002 0269 310账户中。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马宏华,联系电话:0745-2235036。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