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276号
我院在执行岳春林与曾班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曾班云共有人付住华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420594元,现将该房产50%份额款210297元付给共有人付住华。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李若木,联系电话:0745-2235161。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公告
(2024)湘1202执276号
我院在执行岳春林与曾班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曾班云共有人付住华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420594元,现将该房产50%份额款210297元付给共有人付住华。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李若木,联系电话:0745-2235161。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