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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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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21 15:12:26 打印 字号: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之规定,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愿等程序,经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确定李娟等80位同志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集体(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在任职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集体(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0月21日起到10月25日止。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联系部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法促股)。受理电话:2290059

 

提请任命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高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