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恢 324号
我院在执行易千千与李靖、李彪、怀化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彪共有人谭雪辉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1355527.50 元。因买受人垫付李彪、谭雪辉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契税154129.80元,现将该笔款项支付给买受人张武强,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赵振华,联系电话:0745-22117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公告
(2024)湘1202执恢 324号
我院在执行易千千与李靖、李彪、怀化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彪共有人谭雪辉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拍卖款1355527.50 元。因买受人垫付李彪、谭雪辉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契税154129.80元,现将该笔款项支付给买受人张武强,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赵振华,联系电话:0745-22117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