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1320号
我院在执行江薇与王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拍卖并成交了案外人蒋晓燕名下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开发区锦园南路(湖天一色11号楼)128 室、129 室的房产,买受人黄君宏以最高价竞得,所产生的税费115880.43元(印花税:217.41元、土地增值税52178.81元、地方教育附加税 434.81元、教育附加税652.2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21.88元、个人所得税 17392.94元、增值税 43482.35元)由蒋晓燕承担,现买受人黄君宏进行代缴,应退还买受人黄君宏115880.43元,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李若木,联系方式:0745-2235161。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