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法院执行公告(2024)湘1202执2782号
公告
(2024)湘1202执2782号
本院在执行易牡与周永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443763.9元。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易牡申请将该案款由其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冷婷丽代为领取。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刘礼,联系电话:0745-221152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