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2511号
我院在执行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江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现申请执行人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将3792元执行款汇入第三人颜小青账户。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赵振华,联系电话:0745-22117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公告
(2024)湘1202执2511号
我院在执行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江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现申请执行人怀化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将3792元执行款汇入第三人颜小青账户。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赵振华,联系电话:0745-22117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