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湘1202执117号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执行人谌铁平(公民身份证号码:430923198012117274)被执行人田小华(公民身份证号码:431223197610010096)、湖南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582775542A)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54600元。现申请执行人谌铁平委托覃朝阳(公民身份证号码:433001196506170418)来领取执行款,本院合议庭合议后,认为符合法定情节,决定将本案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4600元发放至受托人覃朝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银建支行6227003020040318808账户,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潘和贵,联系方式:0745-22639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