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伤害只是一次意外,作为家长依法合情合理商量解决问题,也是对小孩最大的保护。”
“孩子在嬉戏玩耍中获得快乐,收获友谊,不要因为一次意外反而给孩子留下阴影。”
5月28日,在武陵中学调解现场,盈口人民法庭庭长向志武联合区人大代表蒋宜芳、区妇联工作人员王喻新正针对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耐心调解。
。。。
王某某、童某、冯某均系武陵中学在读学生,三人课间在操场上玩耍嬉闹时因把控不当,冯某不慎摔伤致左侧肱骨下段骨折。冯某为留守儿童,其父母得知此事后立即从外地赶回怀化。几方当事人经派出所调解无果,遂诉至法院。
盈口人民法庭庭长向志武接手案件后,立即着手查看案卷,走访案件现场,在学校配合下组织原被告家长了解事件经过。考虑到三人均为未成年人且系同学关系,该案又具有偶然性,并非故意伤害的主观恶意导致,如果开庭审理,不利于矛盾化解以及三人的身心健康,遂决定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过大而未能调解成功。
一次不成,便再来一次!
虽然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但了解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向志武制定了更为详细全面的调解策略,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以及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到调解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调解现场,向志武对案情进行了详细剖析,并从情理、法理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给家长们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安抚情绪,再耐心释理。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兑现了赔偿金。
鹤城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旁听庭审等多项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法律素养;同时,积极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