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3)湘1202执4169号
我院在执行田军(身份证号码:433026197805160019)、贺前文(身份证号码:430521197710140974)、杨斌(身份证号码:433029197507023015)、杨浩(身份证号码:433026197606260017)与怀化锦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怀化锦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0202元,因申请执行人田军、贺前文、杨浩、杨斌(已死亡,由其妻子张细梅)共同委托特别授权代理人赵俊律师代为领取执行款120202元(含已垫付执行费 1703 元)。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银燕,联系电话:0745-2270979。
特此公告。
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