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 湘1202执651号
我院在执行广州德耀校车租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MA59E2DT6Q)、向谊(公民身份证号码:431224197204230110)、宋伟(公民身份证号码:433024197612230014)与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188881646H)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扣划了被执行人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怀化市鹤城支行43001501072050004503银行存款879190元,现本案三申请执行人共同委托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梁攀(执业证号14312202310573392、公民身份证号:431230198608182719)领取该案执行款项,本院合议庭合议后,认为符合法定情节决定将该案款发放至委托代理人梁攀(公民身份证号:431230198608182719)中国农业银行通道侗族自治县支行6228481699270592874账户,特此公示。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潘和贵,联系电话:0745-2263967。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