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鹤城法院执行公告(2023)湘1202执4008号
分享到: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13:31:14 打印 字号: | |

  告

 

(2023)12024008 

 

我院执行龙兆祥(公民身份号码:360830200911022359)与汪奕宏、蒲淘、黄瑞、曹子轩、黄生田、易美球、蒲琴琴、李秋云、曹华全、邓水英、汪素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曹华全、邓水英自动履行执行款共18544.56元,因申请执行人龙兆祥系未成年人,申请执行人龙兆祥法定代理人龙银富申请代领该案执行款18544.56元,现由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龙银富(公民身份号码:362430198505102337)代收取执行款18544.56 元。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黄婕婕,联系电话0745-22350178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