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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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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09:54:05 打印 字号: | |

  

 

(2023)12022499

我院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与、芷江县罗旧镇巴洲沙石材料厂、吴希进(公民身份号码:433027195412240031)杨顺林(公民身份号码:433027196310053416)、郭翠娥(公民身份号码433027196212053420)、左月娥(公民身份号码433027195712030028)、杨松梅(公民身份号码433026196811021547)、黄志刚(公民身份号码43302619681124155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拍卖并成交了杨顺林、黄志刚名下位于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凯旋路三里坪转盘和平商厦101铺、108铺,买受人彭华娥以最高价竞得,因被执行人杨顺林、黄志刚名下该房产存在欠缴税费及拍卖转让产生的税费未缴纳,现国家税务总局芷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向我院发函协助征收所欠税费431941.18元,本院决定从被执行人司法拍卖款中依法支付431941.18元至国家税务总局芷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提供的账户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李若木电话:0745-2235161

特此公示。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周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