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鹤城区人民法院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敲响了对外办公的“第一槌”。
基本案情
郭某系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某市场经营户,杨某系郭某商铺楼上住户。因杨某房屋漏水渗透郭某商铺天花板,导致其店内物品遭水浸泡,造成经济损失。郭某要求赔偿遭杨某拒绝,经物业、社区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
审理结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庭长向志武发现,该案诉讼标的较小,双方向来邻里关系和睦,此次矛盾激化也因双方多次争吵导致,特别是原告提出对受损财产进行鉴定申请后,双方更声称要争斗到底,负气斗狠倾向明显。
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虽简单,但一判了之并不能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庭审中,向志武法官再次询问双方调解意愿,见有调解可能,他立即从邻里之间以和为贵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再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参考市场价格、折旧等因素为双方的赔偿数额提出建议。在向志武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最终原告郭某撤回鉴定申请,被告杨某也向原告郭某真诚道歉,并当庭支付了损失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至此,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对外办公后第一案圆满化解。
庭长有话说
“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审判理念,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做好、做实为企解纠纷、为民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打造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