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法官,谢谢……”4月12日,当12万元执行款放到米某枕边的时候,年近八旬、瘫痪在床快3年的她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2020年8月,米某乘坐女儿肖某驾驶的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受伤,导致颅脑损伤右侧肢体偏瘫,经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因王某未支付任何费用而诉至法院,经鹤城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王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2022年2月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的财产状况发起查询,发现其无可供执行财产,调查走访中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自身还患有肝癌需要大量治疗费用,巨额的赔偿对他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申请人米某家庭也不富裕,年近八旬的她经此事故后一直瘫痪在床,由女儿全职在家看护。这笔赔偿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都至关重要,案件陷入两难之境。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先从调解入手,尝试说服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道明对方难处,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下,申请人作出了让步,赔偿款降到12万元,被执行人王某也在其亲属的帮助下一次性将赔偿款筹集到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现场履行。 (石夏碧 欧阳宁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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