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太感谢你了,没有你劳心劳力地奔波,我不能这么顺利拿回欠款,实在太感谢了!”2023年5月12日,鹤城区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申请人黄某专程为执行法官李若木送上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22年2月8日,被执行人曾某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向申请人黄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月息为1%,黄某将借款转至曾某账户后,项目却迟迟未启动,投入的资金反而被曾某私自挪作他用。见项目未有进展,黄某多次向曾某提出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均被曾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黄某遂诉至法院。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限期一次性支付欠款的调解协议。因曾某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还款,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若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强制执行、释法明理两手抓,多次向被执行人解释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于2023年5月8日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曾某一次性向申请人黄某支付现金6万元,剩余款项要求曾某每月支付8000直至执行欠款付清。
鹤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发挥司法能动性,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着力解决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传递司法温度,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