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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高效化解,拖欠10年的工资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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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3-31 08:32:47 打印 字号: | |


调解现场

当事人双方确认调解协议

“没想到10年前的事情能够这样快得到解决,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拿到鹤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追索劳动报酬调解书后,杨某长达10年的讨薪路终于画上句号。

3月28日鹤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5名职工追回拖欠十年的退休工资。

自2023年2月20日以来,鹤城区人民法院陆续接到184名当事人起诉怀化市某林场拖欠职工退休工资总金额达400万余元,经核查,被告怀化市某林场,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因林场本身欠有外债,当时行业经济也不景气,加上主要的伐木业务被暂停,林场便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了杨某等184名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职工们多次催付未果后,将林场诉讼至法院。

“我们属于差额事业单位,活动经费有限,这些年一直都在还外债,对于一些年纪偏大的职工我们也会优先发放拖欠的工资,并不是故意拖欠。”林场负责人对法官说道。

鉴于林场确有实际困难并非恶意拖欠,法院在收到材料后,首先采取的是“一对一”的调解方式,分别多次与双方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共识,且及时制定出调解方案,经本院主持调解,目前已完成105名职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的调解工作,出具了对应的调解书,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上述支付任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续法院还会继续进行调解,预计在5月底前,为剩下79名职工追回工资。

“诉前调解 + 司法确认”是诉源治理中一种高效便捷的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模式。法官在通过查阅卷宗了解案件事实后,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在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意向后,引导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达成协议,即发出民事调解书,明确协议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获得形式上的确定性权力和判决意义上的强制执行权力。这种模式不仅节省了司法资源,而且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地“一次性解决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屡获当事人好评。

一直以来,鹤城区人民法院致力于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放在首位,充分运用“诉前调解 + 司法确认”的调解模式,助推诉源治理,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高效便捷的诉前调解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责任编辑:欧阳宁珂(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