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2月7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于2021年5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我院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体部署、一体推进,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院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问题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荆亮为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庭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院整改工作,整改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整改工作要求。
(二)突出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党组书记、院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对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查找的顽瘴痼疾等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根据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三)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实效。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建设、队伍教育整顿、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来开展整改。开展整改工作以来,我院先后召开6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对纳入巡察整改方案和教育整顿活动问题整改的具体问题逐项跟进。抓巡察反馈问题的“当下改”的同时,又抓管党治党“长久立”,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等党组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等财务管理制度,专业法官会议规程、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等审判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的事业中去,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院工作、近期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等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内化于心。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部门学习进行规范、丰富,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活动,杜绝学习停留在读文件、乐衷于当传达“二传手”现象。二是强化法院工作融合,外化于形。强化学习理论知识与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的融合,加强理论指导实践,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工作解决问题实效。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强化多部门联动,大力推进黄金坳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
2、反馈问题: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党要管党责任。健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通过民主生活会、党性学习教育、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全局观念和责任担当,坚决摒弃“船到码头车到站”错误思想,切实解决一批老问题、硬骨头。二是强化班子成员担当,切实强化班子整体合力。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等时机,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思想,增强党组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轮案制度执行、考勤制度管理、党风廉政制度执行等各个方面都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反馈问题:关于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四类案件”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四类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依照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尽快出台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工作细则,便于操作,切实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二是严格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落实。在已经成立民事、刑事、执行三个专业法官委员会的基础上,出台完善了相应的会议实施细则。三是切实落实法庭驻庭制度。黄金坳法庭作为我区唯一的最高院批复设立的基层法庭,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发现问题后,我院党组立即决定法庭人员必须在法庭办公,改变过去在院机关办公的做法。已于2021年1月4日起,法庭全面落实法官驻庭办公。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公正文明司法理念仍需厚植,司法为民观念淡薄,信访举报问题源头化解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警群众观念,提升群众满意度。对立案庭服务态度不够热情,服务不够周到、工作效率不够高等问题,立即进行批评教育、整改落实,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开展专项教育整顿;在党史教育中,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群众观念,宗旨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在诉讼服务中心显眼位置设置信访投诉信箱、公布信访投诉联系电话,落实领导信访值班制,当面了解群众愿望、诉求和关切,坚决落实执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群众反映问题只交办、转办,慢作为、不作为,切实做到跟踪负责。积极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5、反馈问题:关于“执行难”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继续强化执行强制性,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做好重点领域的执行工作。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扎实开展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原则,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执行行动,竭尽全力实现黑财清底、应执尽执,进而摧毁黑恶势力生存根基。强化执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执行案件质量。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加强执行信访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的管理。统一使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收付执行案款,提高案款处理的速度和精确度,切实做好执行案款清理发放工作,落实执行案款到账后一个月支付完毕的硬性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的兑现,预防在案款发放领域的廉政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反馈问题: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本院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界定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院务会等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内容。区分列席与参会区别,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7、反馈问题: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程序,丰富党课内容和形式,不断发挥党课作用。今年,组织党员赴会同粟裕纪念馆、靖州飞山、安江农校纪念园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规范党建工作台帐。开展“清单式”工作方法,实行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并月末进行工作督导机制,杜绝了资料不齐全现象。三是不断规范党费收缴。规范党费年初预算和年底决算,算好党费缴纳帐,对2018年、2019年党费缴纳进行清理,补缴说明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加强政治教育、党的宗旨意识学习,将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法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将党的宗旨意识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文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工作要求,做到行动迅速、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要强化请示报告,加强同区委、上级法院沟通联系;要细化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查缺补漏,为清廉鹤城、法治鹤城、平安鹤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是要严格夯实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找准问题病灶,深入查摆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切实把整改结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的动力。
四是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10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拓宽宣传路径,创新宣传活动内容,确保宣传立体式、无死角、全覆盖,传播更多的法治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认同感与获得感。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2252683;(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四方路与船林路汇合处)。
中共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