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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云上法庭助审判 公平正义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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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夏碧  发布时间:2022-05-07 17:55:26 打印 字号: | |

     “判处被告人屈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5月7日,鹤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连线看守所,顺利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2021年11月, 被告人屈某采用攀爬围墙的方式进入怀化某学校女生宿舍区,趁学生熟睡之际对9间寝室15名学生实施盗窃,分别盗走11台手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平板电脑和1个书包,销赃得款11000元。经怀化市某价格中心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合计383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屈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认罪认罚。鉴于以上量刑情节,鹤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当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看守所为避免人群聚集对羁押人员采取严格管理措施,鹤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上法庭”将案件审理由线下转到“线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又避免了在押人员超期羁押,还能有效保障刑事案件庭审的顺利开展,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庭审、防疫两不误,做到审判不缺位、正义不迟到。

 

 
责任编辑:石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