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鹤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陈艳君利用云上法庭为因疫情受困无法前来的当事人进行线上开庭调解,当日上午便顺利促成了三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并通过线上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案件一:买卖合同纠纷
怀化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向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一批保鲜膜原材料,该公司通过微信发送采购信息并支付137950元货款后,经多次催促,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发货,遂诉至法院。因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受疫情困于上海,无法前来参加庭审,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析理明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退款的调解协议。
案件二: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底张某向尹某某借款3万并承诺2019年3月底全部归还。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尹某某仅分期偿还部分欠款,直至诉前仍有22000元未清偿。承办法官了解到尹某某目前在湖北打工,无法前来参加庭审,遂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按月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
案件三:物业服务纠纷
柴某某、龙某某因自2019年4月1日起拖欠物业费,湖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柴某某为上海务工人员,目前因疫情被困上海出租房且无法打工收入,妻子一人在家带小孩,家中经济困难且无法抽身外出,遂利用云上法庭开展调解,最终达成物业费分期支付、违约金予以免除的调解方案。
鹤城区人民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中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发挥司法动能,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上法庭、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