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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鹤城区法院发放执行案款28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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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21-11-19 20:05:45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法院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11月18日,鹤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国代表李小红、省代表陈世建、省政协委员舒兴华及市、区代表委员共计14人受邀到活动现场参与见证。

     此次活动发放执行案款共计2832.67万元,涉及案件84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发放案款,当天到场领款当事人11人,案件纠纷涉及农民工资、交通事故责任、合同、金融借款等多类型。其中发放金额最高的一笔为2242万余元,系一起合伙协议纠纷申请执行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到位仅用时17天,并完成了案款支付。

     鹤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成表示,今年以来,鹤城法院积极回应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殷切期盼,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奋斗目标,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担当主责,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创新执行手段、完善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临近年关,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敏感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胜诉当事人手里的真金白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

     截止目前,鹤城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426件,同比2020年增长8.72%;目前已执结案件4898件,执行到位金额5.5亿余元。


 
责任编辑:彭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