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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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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18 10:26:51 打印 字号: |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14日《关于袁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鹤常发[2016 ]1号)任命杨鹏等40人(名单附后)为本院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的规定,杨鹏等40人的人民陪审员任期至2021年1月13日届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依法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杨鹏等40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现予以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名单如下:杨鹏、黄巧云、杨德宏、张萍、邬序利、胡勉仲、齐娟、沈红、彭开刚、贾姗姗、彭莉、文星、丁伟、朱大庆、王惠祥、王长云、易高众、陈智魁、夏早花、肖鹏、李玉平、李新材、陈治群、尧翠云、黄水霞、张丽霞、张书晴、刘晓云、罗梅、毛桂玲、钟伶俐、伍永坚、夏阳、姚国新、覃求前、何文、张良勇、黄新兵、郝新荣、黄永亮。

 

 

 

 

 

 
来源:鹤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