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城区法院对一起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的宣判,标志着鹤城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打击进入一个新阶段。
据悉,被申请人龙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被唐某诉讼至鹤城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各种赔偿款,该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责令被申请人龙某支付损害赔偿金70万余元,同时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的货车一辆。此案判决后,因龙某未按生效判决主动支付赔偿款,唐某故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龙某不仅未按要求履行支付义务,并将已被本院查封的货车擅自出售给他人,所得款项也未用于偿还债务,造成本案伤者唐某至今未得到相应赔偿款项。执行法官在得知上述情况后,对被申请人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被告人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近一月来,鹤城区法院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集中采取了罚款、拘留、拒执犯罪打击的专项执行威慑行动,共计罚款17次,拘留6次,移送犯罪线索3条。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既实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威慑了一批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同时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