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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彭延林、刘树林、易紫东、邓璨、杨丽莎、杨靓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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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17 15:25:10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在本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彭延林、刘树林、易紫东、邓璨、杨靓、杨丽莎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十一月十六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O二O年十一月十六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甘雅芬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