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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法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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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20-05-22 16:40:35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梳理涉恶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荆亮参加。

   会议学习贯彻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梳理并总结了鹤城区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鹤城区法院受理涉恶犯罪案件18件108人,已审结14件63人,其中认定恶势力共同犯罪案件11件41人,认定犯罪集团案件3件22人,未结案件4件45人。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16人,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7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0人,无缓免刑。判处的63人中,7人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成员;判处罚金219.8万元,已经执行到位的罚金19万元;执行责令退赔89095.81元。

   荆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院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不仅要做好院内跨部门之间的协作,还要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他要求,要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六清”行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前谋划,依法做好案件审理;要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执行措施,加快处置进度,做好“打财断血”涉财产部分判决的执行;做好审判执行的同时,还要做好“一案一整治”,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堵塞漏洞,确保工作成效;要继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多角度、多渠道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击震慑黑恶犯罪,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鹤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