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20起案件、22名困难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元。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给与一定数额的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司法救助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让司法救助金流入困难家庭,温暖困难当事人的心。
下一步,鹤城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让救助工作发挥更大的效应,惠及更多的困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