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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姜清波等十五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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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03 16:09:24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20年8月12日15时00分在本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姜清波等十五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八月三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O二O年八月三日张贴。

书记员  尹  倩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