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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法院: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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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20-06-10 1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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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马文学等12人涉嫌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是今年以来鹤城区法院审理的第二起涉恶案件。 为了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力度,鹤城区法院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建立了案件会商协调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把好案件受理关,确保案件不带病起诉;依法从严惩处、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该院所审结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无缓免刑。 据统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城区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20件127人,审结15件70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3件22人,尚有案件5件在审理之中。其中已审结的案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0人,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8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22人,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36.1万元,受理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1件1人。 根据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开展“六清”行动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鹤城区法院成立了两个责任专班,由“一把手”负总责,采取院领导包案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2020年以前受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审结,对之后受理的案件,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审结,依法实现“案件清结”。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要求实行“专案、专团队、专人办、专报”机制,保证个案到人,责任到人,依法实现“黑财清底”。
来源:鹤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