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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石鹏程寻衅滋事一案
通告开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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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08 16:11:25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 2020年1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鹏程寻衅滋事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一月八日

注:本公告已于2020年1月8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周颖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