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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蔡治松与被告张善顺、胡如柏、刘德明、第三人田其义、怀化市兴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宣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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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0-17 16:59:45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宣判用)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8日9时00分在怀化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原告蔡治松与被告张善顺、胡如柏、刘德明、第三人田其义、怀化市兴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刘  黎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