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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与被告张燕华、杨美前、肖新兵、盛武仲、张家楚、荆丽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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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04 09:56:59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9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怀化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与被告张燕华、杨美前、肖新兵、盛武仲、张家楚、荆丽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一九年七月四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李一君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