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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傅康海、李梅、杨锦贩卖毒品、被告人聂生文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通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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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18 17:17:51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9年7月25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傅康海、李梅、杨锦贩卖毒品、被告人聂生文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O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周 军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