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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宋康与被告陈咏梅离婚纠纷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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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4 14:38:38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2018)湘1202民5314号

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宋康与被告陈咏梅离婚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注:本公告已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谭惠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