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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平、杨志香、龙开邦、龙晴、龙爱红、龙德民、龙晓艳、魏桂连诉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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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7 12:58:45 打印 字号: |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8年12月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杨芳平、杨志香、龙开邦、龙晴、龙爱红、龙德民、龙晓艳、魏桂连诉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8年11月27日在本院公告栏内张贴。

代理书记员 邱  羽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