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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海祥、向茗旭、梁光明、杨盛强寻衅滋事一案
通告开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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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7 09:14:03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0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海祥、向茗旭、梁光明、杨盛强寻衅滋事一案。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注:本公告已于 2018年11月27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周颖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