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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达良烽与被告聂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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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3 15:14:58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8年8月27日15时00分在民三庭公开审理原告达良烽与被告聂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0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杨沙沙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