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2018年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工作计划》(湘高法政[2018]1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在迎丰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方式,全面开展源头解决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加强普法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等工作,努力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生活和社区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重要意义。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组织广大干警走下审判台、走出审判庭,走进社区,走进百姓的心坎里,主动走进群众、融入群众,通过与社区居民零距离接触,实行面对面服务和沟通,既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落实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更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扎实有效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推动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提升人民法院的亲和力与公信力,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联系沟通,主动了解社情民意。“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必须真正深入基层,走进社区,到群众中去,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切实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把握群众司法新需求。对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要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并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贴近社区实际,重点加强居委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宪法、居委会组织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管理、婚姻家庭、社会救助和打击刑事犯罪等与社区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并适时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民群众,加大法律指导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三)发挥司法专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预警在前、调解优先的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化解基层的矛盾,把“最后一道防线”的工作前移到“第一线”。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适时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的动向,与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协同配合,共同对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自觉履行职责,强化人民调解指导。法官工作室的法官要主动履行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责,加强与社区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的,可以共同参与化解,努力使大量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减少诉讼纠纷。
(五)落实救助措施,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构建社区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机制,为社区下岗职工、城市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同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法官工作室”活动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荆亮任组长,党组成员刘佳颖任副组长,舒珏惠、王黎、袁婷、李玲、杨侃、尹莹洁、陈龙飞、马宏华、阳敏、谢娜为“法官工作室”成员,负责法官进社区活动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社区法官工作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