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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禹子英、潘慧媛、向杨挪用资金、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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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17 16:53:13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通告开庭用)

本院定于2018年8月23日10时0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禹子英、潘慧媛、向杨挪用资金、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受庭审场地限制,参加旁听的人员需在开庭前向本院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取旁听证后才能参加旁听。没有旁听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内。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注:本公告已于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张贴。

代理书记员  杨 君
责任编辑:鹤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