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切实增强农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院结合省高院和市中院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与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于5月24日在黄金坳法庭辖区凉亭坳乡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现场,鹤城法院干警为过往群众发放“春雷行动”、“环境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劳动法”、“新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资料,并逐一说明此次“春雷行动”宣传活动目的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倡导群众树立保护“母亲河”“母亲湖”意识。
据悉,活动当天共发放法律资料8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