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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遭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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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艳 黄雄剑  发布时间:2018-05-08 12:07:50 打印 字号: | |
  • 执行法官与拘留所的干警一同对被执行人进行法治教育
  • 执行法官在拘留所询问被执行人
  鹤城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夏某某与被执行人夏某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时,因被执行人夏某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未按《报告财产令》规定时间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是该院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以来的首次司法拘留。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夏某某是在给被执行人修建房屋,不慎从1.6米高的手脚架上摔下,导致六级伤残,而夏某某系十二指肠癌术后,不宜从事不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劳动,夏某某有严重过错;而被申请人夏某明未询问夏某某的身体情况而安排其从事较重、较危险的体力劳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夏某某自负65%,夏某明赔偿35%,根据相关规定,夏某某受伤应赔偿的项目数额为259680元,夏某明应承担90888元。

  5月6日,申请人夏某某在发现被执行人夏某明下落后,第一时间将消息报送给执行法官。在接到消息后,该院执行法官及法警第一时间在夏某明回程的必经之地进行拦截,并将其带至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未果,遂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日。拘留后,执行法官与怀化市鹤城区拘留所干警一同对被执行人夏某明进行法治教育,夏某明随即委托其哥哥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此次纠纷,最后因双方要求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未达成协议,现被执行人仍在拘留中。

  据悉,被执行人夏某明系贫困户,有四级伤残,根据实际情况,下一步鹤城法院执行法官将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能够通过争取多方支持,达到案结事了。
来源: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