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朋友合伙决裂诉至法院 判决后被告给法官送锦旗
分享到:
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16-11-18 10:58:10 打印 字号: | |
  11月18日上午,民一庭法官禹莉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谢谢您,禹法官,我看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简直太激动了,从此以后,我真的相信法律,谢谢你们,人民的公仆。”王娟双手合十,声音颤抖,并深深地给禹莉法官鞠躬,不停的说着“谢谢”二字。此时,走廊上有许多准备诉讼的当事人,不管有多少双眼睛看着她,她依旧激动地流着眼泪、声音颤抖,她说,她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自己此刻激动无比的心情了。

  据了解,原告余兰兰与被告王娟系多年朋友关系,2015年12月,两人开始谋划合伙开美容院,口头约定原告出资金,被告出技术。2016年2月2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书》,之后,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再签订补充协议,被告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2016年3月3日,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拓客的模式方式未经原告的允许,具体拓客方案没有详细向原告陈述,被告表示不愿意去办营业执照,以及具体员工人数、员工姓名及工资待遇未以任何形式告知原告的违约行为,阻止被告再外拓客与美容院的开业,遂诉至法院。

  经区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3月2日期间向被告转款共计83800元,被告已支出83577.63元,用于美容院开业前期各项投资。

  最后判决如下:原告前期投入的网上购物、实体店购物、康乃馨产品、以及租赁的房屋等现由原告占有使用,前期投入归原告所有,被告应退还原告222.37元,原告请求被告返还投入合伙资金1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

  禹莉说,工作这几十年来,我都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审理每一个案件,虽然做不到每个案件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但我对自己审理每一个案件我都问心无愧。
责任编辑: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