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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法院发布该院首份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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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  发布时间:2016-10-20 11:23:42 打印 字号: | |
图为法院工作人员向派出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10月11日,怀化市鹤城人民法院向迎丰派出所等3处发出关于禁止郑某某向其前妻龙某实施家庭暴力及谩骂、恐吓、骚扰、跟踪、接触其相关近亲属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是《反家暴法》正式施行后,该法院发布的首份人身保护令。

  据悉,龙某与郑某某于2000年结婚,自2007年两人小孩出生后,龙某便遭到郑某某的多次威吓、谩骂、以及殴打,并报警。2016年7月,法院判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郑某某便对龙某疯狂实施报复,打砸家具用品,并恐吓要弄死龙某,龙某被迫无奈只能带着小孩隐居他人家里。

  10月10日,龙某到鹤城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立案后迅速启动保护机制,分别向龙某、郑某某发出为期六个月的人身保护令,并向龙某户籍地和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13日,法官赶往迎丰派出所、湖天派出所及湖天社区分别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为龙某的人身安全构建起了严密的保护网。

  根据保护令规定,郑某某如果再犯,将面临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