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公 告 经鹤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面向区外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审判人员 5 二、选调对象、方式及条件 1、对象:鹤城区外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2、方式:笔试和考核。 3、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或B证,且有初任或以上法官、检察官资格; (6)年龄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45岁); (7)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调入后即构成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负责,如有问题,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9日—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怀化市鹤城区红星中路112号,怀化市五中对面)。 咨询电话:0745-2734166。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本人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所需材料: ①《2016年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③ 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⑤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法官或检察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鹤城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报考人员于8月17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鹤城区法院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怀化市第一中学。 3、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综合法律知识占60% 。 4、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者,以综合法律知识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综合法律知识成绩也并列时,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选调职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2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时, 经鹤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调整选调计划数。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所出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空缺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1、公示地点:鹤城区人民法院网站; 2、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2245304(区纪委); 3、公示时间:七天。 七、相关待遇及要求 1、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2、工作岗位由鹤城区法院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选调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动。 八、未尽事宜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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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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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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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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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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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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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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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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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级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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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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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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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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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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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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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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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励 情 况 |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单 位 意 见 |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报名 条件 初审 情况 |
政工室(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