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17岁少年梁某驾驶摩托车将正在道路上行走的尹女士撞到,尹因此住院78天,经鉴定中心鉴定损伤已构成两处十级伤残,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尹某无责任。该案由鹤城区法院“少审庭”公开开庭审理,梁某父亲与尹某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最后判决梁某赔偿尹经济损失83854.1元。
据了解,近年来,因监护不当导致的未成年人案件逐年上升,法官提醒市民朋友们: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应该更有力些,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应该更主动些,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能妥协,这样才能避免祸端,才能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