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说“执行难”、难执行,2013年8月从审判部门转到执行局工作的一年多来,品尝到了执行工作中的苦与乐。
执行苦,苦在当事人不理解。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诉诸于法律,拿到法院裁判文书,任何纠纷都会得到解决。一旦案件没有及时执结,申请人就把矛头指向执行法官,怀疑执行法官是否收取了别人的好处,殊不知执行法官往往正受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处置而苦。2014年3月初,我执行的孙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刚立案不到两个星期,正当我跟同事四处查寻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时候,申请人已经开始四处上访,给我们执行工作造成极大困扰,也打击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这使得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不堪这期许之重,现实之苦。
执行乐,乐在案件执结时的成就感。作为执行法官,我们从不叫苦喊累,只要能切实为当事人解决掉纠纷,看到案件顺利执结时当事人露出久违的笑容,即使再苦也是乐。2014年6月初,曾某申请执行苏某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引起了我的注意,2012年的一场车祸让曾某瘫痪在床,其妻刘某系家庭主妇,家中2个年幼的孩子均在上学,而被执行人苏某却没有按法院判决自动履行,致使申请人家庭经济极为困难。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苏某下落不明且在怀化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死胡同,面对着申请人那由希冀转为失望的眼神,一股责任感和使命感涌上心头,我们决心一定要找到突破口。通过近一个星期的调查走访,我们终于从被执行人苏某的前妻口中得知他现在湘潭做生意。得知这个线索后,我和同事立马驱车赶往湘潭,那次虽因被执行人外出而没有找到,却查到了被执行人在湘潭确实有部分财产存在,案件露出一丝曙光。不久后,我和同事第二次奔赴湘潭,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顺利的将案件予以执结,当我亲手将现金支票交到曾某的爱人手中时,看到她溢于言表的感激之情,再多的苦都变成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