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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法院:为新疆籍被告人请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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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艳   发布时间:2015-05-12 11:33:34 打印 字号: | |
阿孜古丽·阿不都拉为被告人翻译宣判结果
  5月12日,鹤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新疆籍被告人麦吾兰·马木提盗窃案,并当场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月26日,被告人麦吾兰·马木提伙同阿木敦·斯拉吉艾合麦提(另案处理)采用尾随、徒手扒窃的方式,在鹤城区中心市场附近盗取手机两台。

  被告人麦吾兰·马木提完全不懂汉语,为平等保障其诉讼权利,鹤城法院临时书面聘请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方县副县长阿孜古丽·阿不都拉为翻译员,为其实时翻译,并书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其辩护,庭审中,被告人麦吾兰·马木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据了解,鹤城法院需要请翻译员的案件每年都有五六起,案件承办法官汇报后,该院会及时聘请“临时翻译员”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来源: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