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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逆行 入罪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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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林  发布时间:2014-04-02 12:52:00 打印 字号: | |
  众所周知,喝酒不开车,因为酒后开车非常的危险,伤人伤己。尤其是当酒驾的时候,还碰到对方逆行,后果更严重。

  近日,鹤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酒后车辆与逆行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被告人杨某醉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姚某由鹤城区湖天桥茅坪出租屋开往怀南廉租房买菜,当该车行驶至怀南廉租房路段时,与逆向行驶的被害人粟某所骑的自行车相撞;该三轮摩托车倒地滑行,与正常行驶的由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姚某、彭某及彭某车上乘客多人受伤,被害人粟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某经抽血化验,当日被告人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每一百毫升221.3毫克。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粟某负次要责任,驾驶人彭某及乘车人姚某、罗某无责任。

  鹤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等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告人杨某赔偿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三十万余元。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何艳